全国五子棋锦标赛竞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国家体育总局棋牌运动管理中心。
二、承办单位:天津市围棋运动协会、天津市和平区体育局、天津市青年宫。
三、比赛时间:2007年10月3日—6日。
四、比赛地点:天津青年宫。
五、参赛资格:全国各地五子棋爱好者均可报名参赛。
六、竞赛项目:进行五子棋男、女个人赛。
七、竞赛办法:
(一)竞赛规则。采用中国棋院最新审定的《中国五子棋竞赛规则》。
(二)竞赛制度。拟采用积分编排制进行比赛,电脑编排,最终赛制和比赛轮数视报名情况确定。
(三)分组。比赛分男子成年组和女子成年组。如果女子选手过少,则男女合并为一个组进行比赛,但分别录取名次。
(四)比赛时限。采用每人90分钟包干制,超时判负。
八、裁判:由主办单位根据需要和精干的原则选派裁判长、副裁判长和编排长,裁判员由承办单位选派。
九、录取名次与奖励:
(一)录取名次
根据参赛总人数确定录取名次。各组参赛人数在50人以上(含50人)的录取前12名,20人以上(含20人)的录取前8名,10人以上(含10人)的录取前6名,4人以上(含4人)的录取前2名,3人以下(含3人)的录取第1名。
(二) 奖励
1.各组前三名发奖品(或奖金)和证书,4-12名发给获奖证书。
2.大会将评选精神文明代表队、优秀组织奖、优秀选手等荣誉奖项,对获奖单位和个人颁发证书给予表彰。
(三)段、级位称号。在比赛中获得名次的棋手可按《中国五子棋段级位制》(试行)的规定获得相应的中国五子棋段、级位称号。请参赛棋手每人携带一寸免冠彩色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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