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天王赛决赛阶段,我执白四盘全胜,一盘RIF规则、三盘那氏规则,虽然由于赛制的原因和一些偶然因素,并没有遇上更强的对手就取得了最后的冠军,但就比赛过程而言,还是比较满意的。对比我在初赛阶段14胜1负的出色成绩,接受“天王”头衔,应该得益于我在这种比赛期间的稳定发挥,特别是尽管由于学业原因没什么时间下棋,但是能在比赛时及时调整自己的竞技状态、做好准备工作,是我最为满意的地方。
细心的朋友应该会注意到,我在全部棋局中抓子的数量都是4个,这是根据本次比赛的规则,为了降低RIF规则出现的可能性,尝试一些新变化,在最稳妥的前提下获得最丰富的选择和策略的战术。
“天王赛”决赛第一轮,龙潭湖庙会五子棋活动
那氏规则,d9-e9-f9(交换),5A=e8,马世卫(1)(黑)负李一(4)(白)
猜先时出现了小小的意外,马世卫认为猜先、定规则是和那氏规则的选点分开进行的,但实际上是合并进行的,组织方并没有考虑到这点,这直接导致那氏规则开局选点的不完整性,实战中如果对手不选择抓1个子的话,可能会出现完全不同的进程。
为了避免白棋对黑棋过度的压制,同时使局面有得可下,我选择了实战中的开局,黑棋在这个4的情况下同样有机会向中央扩展,事实上我认为这是相当强硬的一手。5-15是传统的另一打点,在分析那氏规则的过程中,我认为如果没有特别的计划,打点的选择一般不要改变,所谓较强的打点也是在黑棋占优的基础上形成攻势乃至必胜的,因此用旧的打点占优、中途改变招法应该是更好的策略,实战的5之后,6是自然的一手,7有些直接,但确实抢占了重要的位置。10的想法本身就是牵制,但11之后我迟疑了,认为左边确实临近边线,可能实战的12才是更加积极的一手,于是做出了相应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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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统升级,数据转移不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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