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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首届五子棋锦标赛

 
  一、主办单位:江苏棋院

  二、承办单位:南通市妇女儿童教育活动中心
         南通市棋类协会
         南通市陈华国际象棋俱乐部

  三、协办单位:南通市港闸区实验小学

  四、竞赛时间、地点:2017年11月18日至19日南通市

  五、竞赛项目:
  公开组个人赛
  少年男子组、少年女子组个人赛
  儿童男子组、儿童女子组个人赛

  六、参赛资格:
  (一)开展五子棋活动的单位及五子棋爱好者(本省户籍)
  (二)长期(一年以上)生活、学习在本省的五子棋爱好者。
  (三)本省签约棋手和特邀棋手(签约在外省的棋手一律不得参赛)

  七、组别设定:
  公开组(2005年12月31日及以前出生)不分男女
  少年组(2006年1月1日至2008年12月31日出生)
  儿童组(2009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八、竞赛办法:
  (一)比赛规则
  1.公开组采用国家体育总局棋牌运动管理中心最新审定的《中国五子棋竞赛规则》(2013版),执行指定开局。
  2.少年组、儿童组采用国家体育总局棋牌运动管理中心最新审定的《中国五子棋竞赛规则》(2013版),执行指定开局,限制打点数为2。
  (二)各组视参赛人数,采用瑞士制或循环制。实际赛制和轮次视最终报名人数确定,原则上不超过7轮。
  (三)比赛时限:
  1.公开组采用每方40分钟包干,超时判负。少年组、儿童组、幼儿组均采用先共用时60分钟,然后每方10分钟包干制,超时判负。
  2.如某一组别参赛人数较多则适当调整比赛用时。
  (四)名次区分办法:
  1.单循环赛制的名次区分办法:比较积分区分名次,积分高者名次列前;如积分相同则依次比较小分、胜局区分名次,均为高者列前;如再相同则不涉及录取奖牌名次的为并列名次,涉及录取奖牌名次的进行加赛决定最终名次。
  2.积分编排制的名次区分办法:采用比较积分来区分名次,积分高者名次列前;如积分相同则依次比较对手分、中间对手分、胜局来区分名次,均为高者列前;如再相同则不涉及录取奖牌名次的为并列名次,涉及录取奖牌名次的进行加赛决定最终名次。
  3.加赛办法:加赛首先采用双盘制,每方一次先手,时限为每方5分钟,每走一步加3秒,如两盘加赛总分不能分出胜负,则再加赛采用单盘制,每方3分钟,每走一步加2秒,直到有一方取胜为止。

  九、录取名次与奖励
  1.男女个人分别录取前六名,不足六人参赛递减一名。
  2.各组前3名颁发获奖证书和奖牌;4-6名颁发获奖证书。
  3.未获奖棋手将获得江苏棋院颁发的参赛纪念证书。
  4.段、级位称号。根据实际参赛情况,在比赛中获得名次的棋手可按《中国五子棋段级位制》(试行)的规定获得相应的中国五子棋段、级位称号。请参赛棋手每人携带一寸免冠彩色照片1张,以备办理中国五子棋段、级位证书用。

  十、报名与报到
  1.各单位须于11月17日下午17:00前报到,报到地点以“补充通知”形式另行发布。17日晚上8:00召开领队教练员会议,无故未参加会议的单位将不安排比赛。
  2.各单位请于11月1日前将报名表电邮至380144975@qq.com
   联系人:徐倩,电话:025-51888696手机18251828012。
  3.报到时须提交身份证或户籍证明(原件)和一寸照片一张。

  十、比赛经费
  (一)比赛所需费用由承办单位负责解决。
  (二)参赛人员食宿、交通费用自理。食宿由大会统一安排,食宿标准每人每天 260 元,不足部分由大会承担。

  十一、其它:
  参加比赛的全体人员自行购买意外伤害保险。

  十二、裁判长由江苏省棋类运动协会指派,裁判员由承办单位聘任。

  十三、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本规程最终解释权归江苏棋院

                               江苏棋院
                              2017年10月16日

(责任编辑:伍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