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届全团赛

关于比赛记录

字号+ 作者:天元 来源:本站原创 2009-06-04 12:02 我要评论( )

第三届全国五子棋团体锦标赛胜利结束,可以说她是一个园满成功的大赛。我这里想对比赛中关于“比赛记录”发表一下自己的看法:因为赛场的记录判罚也许是五子棋的“靓点” 1、要求比赛记录是不容质疑的,但在裁判监督与判罚的问题上值得商榷。对于智力运动的

 

  第三届全国五子棋团体锦标赛胜利结束,可以说她是一个园满成功的大赛。我这里想对比赛中关于“比赛记录”发表一下自己的看法:因为赛场的记录判罚也许是五子棋的“靓点”
  
  1、要求比赛记录是不容质疑的,但在裁判监督与判罚的问题上值得商榷。对于智力运动的棋类比赛来说,对弈双方下出精彩的棋局是主要的,而比赛记录只不过是棋手的义务而已,因此我认为裁判因为记录打断比赛,影响的是双方,使思路中断,感觉失去惯性,有可能使棋局出现意想不到的变化,这次比赛中就有例子。对于记录这类违规的,我还是认为应该“民不举,官不纠”对方不提出,就等于认可,裁判为何要干预呢?当然最后交不出完整的记录那就可按违规处理了。
  2、当时间不够5分时,可以不做记录,这是规定,可裁判为何要提醒呢?棋手不注意自己的权力,那是他自己的事。如果这样,那棋手没有拍钟,裁判也应该提醒。
  3、不够5分为何可以不做记录?这时间的恐慌是自己造成的,为何要让双方分担呢?要不记,双方都不记才是公平的。当然有人会说对方到了5分也可不记,那我如果在一盘棋中没进入5分,那对方应如何补尝呢?
  4、对局记录它的功能是什么?我想除了做为比赛出现争议的依据外,还有就是存档作用。而这存档主要的不是给对弈双方看的,而是给他人看。可现在第三者看到记录后,还得按交换与否去翻译谁是黑白及胜负。如果棋手记录交换后的黑白,不就是很直接了吗,而这对于棋手来说也不是难事。
  5、“对于先行棋再做记录”这条我认为有点裁判自找苦吃,因为我在赛场看到十有六七很难坚持到底,如果裁判真是一丝不苟的执行,那一桌棋得配一个裁判。
  以上只是我的不成熟的个人看法,欢迎大家各种方式的批评。下面是我看到的国际象棋规则中关于对局记录的要求,让我们一起细品一下,找一下我们五子棋关于对局记录方面的不足。
  

 


转载请注明出处。

1.本站遵循行业规范,任何转载的稿件都会明确标注作者和来源;2.本站的原创文章,请转载时务必注明文章作者和来源,不尊重原创的行为我们将追究责任;3.作者投稿可能会经我们编辑修改或补充。

相关文章
网友点评
精彩导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