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国内执行规则是《中国五子棋竞赛规则2013年版》(以下简称中国规则),而五子棋理论认知的领域,尚有一些规则中没有明确规定的模糊之处,由此在界内存有一定的争议。现对这些模糊的地方予以探讨。
探讨的目的,是不推翻原有认知,而让新意符合一定的逻辑,由模糊变为清晰,能够融入到原有的有共识的理论体系之中。
一、活三的定义
这个问题看似很简单,但实际上是产生争议的根源。
《中国规则》的定义:活三,本方再走一着可以形成活四的三。规则中的棋例,也是单一活三的样子。
这个定义理解的关键是“再走一着”,如果棋局结束还可以“再走一着”吗?规则中未明确规定,所以从这个角度形成两派之争:
A派:唯棋型论,棋局结束,可以再走一着,不否定棋型。
B派:棋局结束,不可以再走一着,否定棋型。
下面借棋例来具体说明争论双方的观点。

(图1 )
A派认为:
(1)黑1未形成活三,因为A是禁手点,无法落子,故无法成活四。
(2)黑3形成活三,因为B不是禁手,可以落子,成活四。
B派认为:
(1)黑1未形成活三,因为A是禁手点,落子A点判负,棋局结束,形成的四没有机会五连,不是活四。
(2)黑3未形成活三,因为B是五连点,落子B点判胜,棋局结束,形成的四没有机会五连,不是活四。
那么,规则中活三的定义到底跟棋局结束是否有关系呢?
(一)先看RIF规则中对活三是如何定义的:
Three:A row with three stones to which you, without at the same time a five in a row is made, can add one more stone to attain a straight four.
这里的Three指的是“Open Three”,就是活三,翻译如下:
活三:再走一着可以形成活四的三,且未同时形成五连。
RIF规则中明确规定了,活三是不能同时形成五连的,隐含之意就是五连形成,棋局结束,否定活三。
或有棋友会说,在国内当然只看《中国规则》,跟RIF规则有何关系呢?难道《中国规则》真的是脱离于RIF规则,而另创一派吗?暂且不论,再换个角度。
(二)禁手与活四同时形成,算活四吗?

(图2)
如上图,黑1同时形成长连和活四,此活四算活四吗?
我记得2010年曾在爱五子棋论坛举过这个例子,当时顾炜老师说我在偷换概念,意即:“不能落子成活四”与“落子后判为不是活四”是两个不同的概念。说实话,在我看来这两种说法是等同的,我不知道其中的不同在何处。
有一个事实是,黑1落下,确实同时形成了长连和活四,不是这样吗?
实际上这个图是A派“唯棋型论,棋局结束,不否定棋型”的痛处,按此观点,虽然黑1长连禁手判负,但横四棋型犹在,不否定其为活四。
那么,横三是活三吗?
按照定义,能够形成活四的三,是活三,既然黑1形成了活四,当然横三也就是活三了。
这就跟传统认识产生了矛盾!!传统的认识,横三因为禁手的存在,否认其为活三。
如果要维持原有认知,那么,“唯棋型论,棋局结束,不否定棋型”的观点是经不起推敲的。
而B派“棋局结束,否定棋型”则可合理解释此问题,并可与原有认知完美融合。
黑1虽然形成了活四,但同时形成长连,判负,棋局结束,否定该活四是活四,故对应的横三,不是活三。
(三)小结论:
活三的定义,必然不是单一棋型的判断,从传统认知“禁手否定活三”可窥一二。RIF规则的定义更为合理,至于《中国规则》,应该是默认了“不能同时成五连或者禁手”这个前提,只是未提而已。
二、五连与禁手同时形成
这个问题也有一定的争议。
如下图,A是禁手吗?

(图3)
《中国规则》规定:黑方五连与禁手同时形成,禁手失效,黑方胜。
五连与禁手都是可以导致棋局结束的棋型,若同时形成,一个棋局不可能既胜又负,故人为的进行了优先度区分:判五连胜优先。
争议在于:规则中只规定了禁手失效,在判断上是否还算禁手呢?
A派:是禁手,因为虽然判胜,但禁手的棋型还在。
B派:不是禁手,因为规则规定了,禁手失效,可落子成五连,判胜。
这个争议的聚焦点实际上还是棋型问题,我认为A派的理解还是经不起推敲。
(1)《中国规则》对禁手有明确的定义:对局中如果使用禁手将被判负的行棋手段,包括33、44和长连禁手。
这个定义明确了,如果是禁手,有被判负的功能,换句话说,如果要被判为禁手需要具备两个条件:一是有禁手的棋型;二是能被判负。
如果判负的功能没有了,这就是失效。难道一个不能用来判负的禁手形状还能被认为是禁手吗?就好比持有一张过期的演唱会门票,能去听演唱会吗?虽然它仍有门票的样子,但依然会被拒之门外的,你享有的进入大门的权利因为过期而被剥夺了。
判断禁手,不能只看形状,必然还要看它能否被判负。
(2)在N多老师教学中,提到禁手的定义,都会无一例外的说“未同时形成五连”,这分明是在说“五连否定禁手”嘛,否则赘加这条又有何用?
三、“棋局结束,否定棋型”更为合理
1、逻辑上合理
棋局结束了,棋型自然就失去了下一手,而判断棋型,都是根据下一手能形成什么来判断。因此从逻辑上并无不当之处。
2、该逻辑可以完美的解释传统认知,并可将新意融入其中。
(1)以禁解禁
以禁解禁在《中国规则》没有明确的规定,在RIF规则有所提及:条款9.3(a)规定44和长连可以解33;条款9.3(b)规定33可以解33。
下图,黑1是33禁手吗?

(图4)
黑1不是33禁手,因为横三在A成活四时,同时形成长连,棋局结束,活四无效,所以不是活三。
(2)活三点的判断
下图,A是活三点吗?

(图5)
按传统认知,没人会将A点视作活三点。原因在于,A形成了禁手,棋局结束,活三遭否定。
(3)涉及五连的复杂禁手的判断
这算新意了。下图黑1是33禁手吗?

(图6)
黑1不是33禁手,因为横三在A成活四时,同时形成五连,棋局结束,活四无效,所以不是活三。
3、逻辑线
在判定上:五连 > 禁手 > 未结束棋型
(1)五连否定禁手
(2)五连否定未结束棋型
(3)禁手否定未结束棋型
4、认为“棋局结束,否定棋型”,大有人在
“棋局结束,否定棋型”,实际上非茶馆的专利,而是一直以来已存有的一种观点。只是在茶馆中经过大家的讨论,对此观点表示认同。
(1)Ando
Ando应该是第一位明确提出此观点的棋手,于2003年3月27日禁手课中提出,见下图:

(图7)
Ando认为黑1不是禁手,原因是横三在A或B成活四时,“game is already over”,棋局已经结束,活四失去下一手,不算活四。
(2)台湾五子棋网站
台湾棋友587(林书玄)在教学中也持相同观点,举的图例也是Ando讲课的例子,见上图(看得出,Ando对台湾棋友的影响)。
他认为横三在形成活四的同时,会形成五连,棋局也就结束,没有下一手,所以不算活四,横三不算活三。
5、软件的判断并无差错
主流五子棋软件禁手的判断,皆建立在“棋局结束,否定棋型”的基础之上,如RenjuSolver、黑石、Renlib等。
图6中黑1,软件皆判不是禁手。
Renjusolver的判定


黑石的判定


四、结论
用“棋局结束,否定棋型”的观点来解释原有的认识和后来发现的新意,可以完美融合,最为合理。
以上为一家之言,欢迎各位棋友一起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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