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中国围棋协会五子棋项目等级分制度实施办法》(暂行)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棋牌运动管理中心、棋院、棋类协会及相关机构:
为了进一步推动我国五子棋项目的发展,积极引导更多的省区市和有关单位开展五子棋运动,推动我国五子棋竞赛管理工作的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中国围棋协会制定了《中国围棋协会五子棋项目等级分制度实施办法》(暂行)。
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中国围棋协会五子棋项目等级分制度实施办法》(暂行)
中国围棋协会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十六日
(责任编辑:陈楠)
关于做好全国五子棋棋手等级分注册
管理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棋牌运动管理中心、棋院、棋类协会及相关机构:
为了进一步推动我国五子棋项目的发展,积极引导更多的省区市和有关单位开展五子棋运动,推动我国五子棋竞赛管理工作的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根据《中国围棋协会五子棋项目等级分制度实施办法》(暂行)的有关要求,中国围棋协会五子棋分会从2011年1月1日起对全国五子棋比赛的参赛棋手进行等级分注册管理,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注册资格
凡爱好五子棋、身体健康的中国公民均可进行注册。
只有完成等级分注册并通过审批的棋手才有资格在参加由国家体育总局棋牌运动管理中心和中国围棋协会五子棋分会主办的比赛后进行等级分计算。
二、注册办法
(一)注册人员须在中国棋院在线网站上下载《中国五子棋棋手等级分注册信息登记表》。
(二)下载后须如实填写有关内容,如发现填报内容与事实不符,则在此前该选手参与的所有可计算等级分的比赛所获得的成绩无效。
三、注册时间
注册时间每年两次,分别为每年1月1日到1月31日和7月1日到7月31日。参与注册的选手应在注册时间内将填好的表格发至指定邮箱:xialu418@sina.com(截止时间以发出时间为准)。2011年首次注册的截止时间为2011年2月28日。
四、中国围棋协会五子棋分会收到棋手提交的注册信息后进行审核登记备案工作。在每次注册时间终止后,中国围棋协会五子棋分会将统一在中国棋院在线上进行公布。
五、棋手注册信息一经公布,即成为等级分注册选手,并开始计算其参加的可以计算等级分比赛的责任局数和计分周期。
六、棋手等级分注册工作联系方式:国家体育总局棋牌运动管理中心综合发展部夏露。
咨询电话:(010)87559187
七、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中国五子棋棋手等级分注册信息登记表 |
|||||||||||
序号 |
申报备案日期 |
姓名 |
性别 |
出生日期 |
身份证号码(军官证号码) |
户口所在地 |
工作(学习)所在地 |
签约单位 |
所属俱乐部 |
联系电话 |
电子邮箱 |
中国围棋协会五子棋项目
等级分制度实施办法
(暂行)
为了更好地体现我国五子棋棋手的竞技水平和整体情况,完善我国五子棋运动的制度建设,推动我国五子棋运动的可持续发展,中国围棋协会制定了五子棋项目等级分制度实施办法(暂行)。
第一条等级分
(一)等级分是棋手比赛的数学化指标。它用得分率转换成等级分。它的作用是以最佳的统计数字表示科学的测量数据。中国围棋协会实施五子棋项目等级分制度,面向全国所有的五子棋棋手,符合该项目在全国的发展状况和未来发展趋势。
(二)等级分由中国围棋协会五子棋分会根据棋手在统计期内参加各类比赛的成绩来进行计算,并在确认后公布、存档。
第二条等级分的公布
(一)经过计算确定后的等级分,由中国围棋协会五子棋分会于每年1月1日,7月1日在官方网站中国棋院在线或相关刊物上公布,以体现其权威性。
(二)凡跨越统计公布期限的比赛,其统计期限以比赛结束日期为准。
(三)无等级分棋手必须在一次比赛中至少与3名有等级分棋手相遇才能计算等级分,未下满7局者不予公布。(下满7局的条件不需要在一次比赛中遇到,但必须在24个月内完成,以便取得首次等级分)。
(四)有正式等级分的棋手连续12个月(即一个计分周期)内参加的等级分赛中所完成的可计等级分的对局(计分局)数少于七局,将被列为“不活跃”棋手,其姓名转列入“不活跃棋手”名册;被列为“不活跃棋手”的棋手在被除名前连续12个月(即一个计分周期)内参加并完成的计分局数多于等于七局,将恢复“活跃棋手”身份,并列入下次公布的等级分名册。
(五)“不活跃棋手”名册与等级分名册同时公布。
(六)“不活跃棋手”连续在榜24个月,将被除名。将其作为无等级分棋手对待。
(七)男女选手混合公布。
第三条等级分的管理
五子棋等级分的管理由中国围棋协会五子棋分会指派专人(等级分管理员)进行管理,其职能是统计核实棋手等级分,建立棋手等级分档案,每周期公布棋手等级分。
第四条可计算等级分的比赛
(一)由国家体育总局、国家体育总局棋牌运动管理中心和中国围棋协会五子棋分会主办或承办的国际性赛事。
(二)由国家体育总局、国家体育总局棋牌运动管理中心和中国围棋协会五子棋分会主办或承办全国性赛事。
第五条等级分赛的条件和要求
(一)至少应有两名由中国围棋协会五子棋分会认可的具备全国性比赛执裁经验的裁判主持整个竞赛裁判工作。
(二)采用国家体育总局最新审定的中国五子棋竞赛规则。
(三)积分编排制的比赛中在20人(含20人)以下,不得少于5轮次;20人以上,不得少于7轮次。
(四)在循环制的比赛中应当至少有1/3的参赛棋手有等级分。
(五)参赛人数少于10人的比赛至少应有4人有等级分。
(六)采用循环制的全国比赛、我国举办或承办的国际比赛,如果开赛前至少有3名男棋手(只有女子参赛的比赛中有2名女棋手)拥有正式等级分,应予计算等级分。
(七)凡有等级分棋手之间的对弈,对局成绩一律计算等级分。
(八)比赛用时的规定:
1.在计时计着制比赛的用时规则中,每局比赛每方第一时限不得少于60分钟。
2.“费舍尔制”用时的基本时间不得少于45分钟,每手棋加秒不得少于30秒。
3.一次等级分赛的比赛期限不得超过30天。
(九)承认女子在男女混合比赛中达到的等级分标准。
(十)不论一次等级分赛分成几个阶段(预赛、决赛和加赛)进行,其成绩合在一起计算。
(十一)不论是有等级分棋手还是无等级分棋手,没有实际比赛的对局,无论是弃权还是任何其他原因,一概不计算等级分。
(十二)如果无等级分棋手在比赛中的得分为零,他的成绩及与他对局的对手成绩在计算等级分时都不予考虑。
第六条等级分计算方法
(一)依据竞赛报告计算本次比赛的平均等级分Rc。
1.在积分编排制、团体赛或对抗赛中,以棋手所遇对手的平均等级分为比赛的平均等级分Rc。
2.在循环赛中有以下几种情况:
(1)有等级分棋手的平均等级分Rar。
(2)计算有等级分棋手时:比赛的平均等级分Rc=所遇对手的平均等级分。
(3)计算无等级分棋手时:比赛的平均等级分Rc=无等级分棋手比赛的平均等级分Ra。
Ra=Rar-Dpa×n/(n+1)
公式中,Dpa为对手的平均等级分差,n为对手人数。
(二)依据竞赛报告计算本次比赛中有等级分棋手的等级分的变动值。
1.以该棋手和每个有等级分棋手的对局,来确定他和对手之间的等级分差D。
2.根据等级分差值D计算出来的预期得分率Pd。由附表(2)中查得。
3.等级分的变动值公式为:
△R=K×(W-We)
公式中,△R为等级分的变动值,正值为升,负值为降。
W为实得局分。
We为预期局分。
K为换算系数。对于无等级分棋手,在前三十局实际计算等级分的对局中K值取25,以后取15,等级分一经达到2000分以上,以后即使再降也永远取10。
4.积分编排制、团体赛或对抗赛中按下列公式计算预期局分We:
We=N×Pd
式中N为对手人数,Pd是根据棋手本人等级分R与对手的平均等级分Rc之间差值D计算出来的预期得分率Pd。由附表(2)中查得。
5.单循环制比赛算法同上。
(三)将棋手在某一次比赛或整个统计期限内各次比赛的升降值累加(减)之后,即得出该棋手在该期限的总升降值,再与棋手的原等级分相加(减),即得出棋手的新等级分Rn。
公式如下:Rn=Ro+∑△R
Rn为新等级分,Ro为原等级分,∑△R为总变动值。每次公布新等级分时,个位数均取整数(小数4舍5入)。
(四)凡计算等级分的比赛中,获得冠军的棋手不降分。在全国团体赛中,各台次得分率最高者也同样对待。
(五)积分编排制、团体赛或对抗赛中,有等级分的棋手只根据他和持等级分的对手对弈的成绩计算等级分。
(六)在对抗赛中,对局超过一定数量,其中一方已经取胜后,再对弈的对局可以不计算等级分。
第七条无等级分棋手的等级分(Ru)计算方法
依据第六条第(一)款计算本次比赛的平均等级分Rc。
(一)如果无等级分棋手的得分率在50%,那么Ru=Rc。
(二)如果无等级分棋手的得分率在50%以上,那么Ru=Rc+超过50%得分率部分得分中每超过半分加12.5。
(三)如果无等级分棋手在积分编排制、团体赛或对抗赛中的得分率低于50%,那么Ru=Rc+Dp。
(四)如果无等级分棋手在循环制比赛中的得分率低于50%,那么Ru=Rc+Dp×n/(n+1)。
(五)无等级分棋手的首次等级分应为他在若干次比赛中所获得等级分(Ru)的平均值。
第八条初始等级分的确定
(一)无等级分棋手首次参加计算等级分的比赛,给予男子1800,女子1400作为暂定等级分参赛。
(二)计算方法按照“第七条无等级分棋手的等级分(Ru)计算方法”条款进行计算。
(三)棋手实际对局累计达到7局(且任何一次等级分赛的积分≠0)时,该棋手计算后的等级分为可公布的等级分。
第九条等级分棋手的注册
(一)参加等级分赛的棋手必须是在中国围棋协会五子棋分会注册的棋手,没有注册的棋手不予计算等级分。
(二)参加等级分赛的棋手从2011年1月1日开始注册。注册办法另行通知。
第十条编排软件
使用中国围棋协会五子棋分会统一指定的软件进行编排、计算和统计。
第十一条等级分的申报
等级分赛结束后,由裁判长按规定格式完整无误地填写竞赛报告,承办单位在比赛结束日起两周内上报中国围棋协会五子棋分会。同时以电子邮件方式将比赛编排全过程数据发送到指定电子邮箱。
(一)竞赛报告必须包含的内容:赛事名称、比赛日期、时限规定、裁判长及裁判员姓名、棋手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段级位、所属棋协、等级分以及棋手所取得的最终名次。
(二)棋手与其所有对手对局的成绩必须逐一列明,比赛成绩按胜”1”、和”0.5”、负”0”计分。
(三)未对弈的成绩分别给予1分、0分者应以“+”、“—”符号标出,必要时加以说明;凡能影响成绩有效性的其它情况,也必须加以说明。
(四)棋手的姓名和所属单位如有任何变动,均应在备注栏中详细说明。
(五)竞赛报告如有错误,其后果由上报单位负责。
第十二条本办法自2011年1月1日起施行。本办法的条款中如与国家体育总局颁布的有关规定相冲突,以有关规定为准。
第十三条本办法的解释权归中国围棋协会。
附表的说明
(一)附表(1)是将棋手的得分率P换算成等级分差Dp。如果得分率为零或100%时,Dp为不定值。
(二)附表(2)可将等级分差D换算成高等级分棋手的得分率Pd和低等级分棋手的得分率Pd。
附表1:由得分率P查等级分差Dp |
|||||||||||
P |
Dp |
P |
Dp |
P |
Dp |
P |
Dp |
P |
Dp |
P |
Dp |
1 |
- |
0.83 |
273 |
0.66 |
117 |
0.49 |
-7 |
0.32 |
-133 |
0.15 |
-296 |
0.99 |
677 |
0.82 |
262 |
0.65 |
110 |
0.48 |
-14 |
0.31 |
-141 |
0.14 |
-309 |
0.98 |
589 |
0.81 |
251 |
0.64 |
102 |
0.47 |
-21 |
0.3 |
-149 |
0.13 |
-322 |
0.97 |
538 |
0.8 |
240 |
0.63 |
95 |
0.46 |
-29 |
0.29 |
-158 |
0.12 |
-336 |
0.96 |
501 |
0.79 |
230 |
0.62 |
87 |
0.45 |
-36 |
0.28 |
-166 |
0.11 |
-351 |
0.95 |
470 |
0.78 |
220 |
0.61 |
80 |
0.44 |
-43 |
0.27 |
-175 |
0.1 |
-366 |
0.94 |
444 |
0.77 |
211 |
0.6 |
72 |
0.43 |
-50 |
0.26 |
-184 |
0.09 |
-383 |
0.93 |
422 |
0.76 |
202 |
0.59 |
65 |
0.42 |
-57 |
0.25 |
-193 |
0.08 |
-401 |
0.92 |
401 |
0.75 |
193 |
0.58 |
57 |
0.41 |
-65 |
0.24 |
-202 |
0.07 |
-422 |
0.91 |
383 |
0.74 |
184 |
0.57 |
50 |
0.4 |
-72 |
0.23 |
-211 |
0.06 |
-444 |
0.9 |
366 |
0.73 |
175 |
0.56 |
43 |
0.39 |
-80 |
0.22 |
-220 |
0.05 |
-470 |
0.89 |
351 |
0.72 |
166 |
0.55 |
36 |
0.38 |
-87 |
0.21 |
-230 |
0.04 |
-501 |
0.88 |
336 |
0.71 |
158 |
0.54 |
29 |
0.37 |
-95 |
0.2 |
-240 |
0.03 |
-538 |
0.87 |
322 |
0.7 |
149 |
0.53 |
21 |
0.36 |
-102 |
0.19 |
-251 |
0.02 |
-539 |
0.86 |
309 |
0.69 |
141 |
0.52 |
14 |
0.35 |
-110 |
0.18 |
-262 |
0.01 |
-677 |
0.85 |
296 |
0.68 |
138 |
0.51 |
7 |
0.34 |
-117 |
0.17 |
-273 |
0 |
- |
0.84 |
284 |
0.67 |
125 |
0.5 |
0 |
0.33 |
-125 |
0.16 |
-284 |
附表2:由等级分差Dp查预期得分率Pd H:高分棋手 L:低分棋 |
|||||||||||
Dp |
P |
Dp |
P |
Dp |
P |
Dp |
P |
||||
等级分差 |
H |
L |
等级分差 |
H |
L |
等级分差 |
H |
L |
等级分差 |
H |
L |
0-3 |
0.5 |
0.5 |
92-98 |
0.63 |
0.37 |
198-206 |
0.76 |
0.24 |
345-357 |
0.89 |
0.11 |
4-10 |
0.51 |
0.49 |
99-106 |
0.64 |
0.36 |
207-215 |
0.77 |
0.23 |
358-374 |
0.9 |
0.1 |
11-17 |
0.52 |
0.48 |
107-113 |
0.65 |
0.35 |
216-225 |
0.78 |
0.22 |
375-391 |
0.91 |
0.09 |
18-25 |
0.53 |
0.47 |
114-121 |
0.66 |
0.34 |
226-235 |
0.79 |
0.21 |
392-411 |
0.92 |
0.08 |
26-32 |
0.54 |
0.46 |
122-129 |
0.67 |
0.33 |
236-245 |
0.8 |
0.2 |
412-432 |
0.93 |
0.07 |
33-39 |
0.55 |
0.45 |
130-137 |
0.68 |
0.32 |
246-256 |
0.81 |
0.19 |
433-456 |
0.94 |
0.06 |
40-46 |
0.56 |
0.44 |
138-145 |
0.69 |
0.31 |
257-267 |
0.82 |
0.18 |
457-484 |
0.95 |
0.05 |
47-53 |
0.57 |
0.43 |
146-153 |
0.7 |
0.3 |
268-278 |
0.83 |
0.17 |
485-517 |
0.96 |
0.04 |
54-61 |
0.58 |
0.42 |
154-162 |
0.71 |
0.29 |
279-290 |
0.84 |
0.16 |
518-559 |
0.97 |
0.03 |
62-68 |
0.59 |
0.41 |
163-170 |
0.72 |
0.28 |
291-302 |
0.85 |
0.15 |
560-619 |
0.98 |
0.02 |
69-76 |
0.6 |
0.4 |
171-179 |
0.73 |
0.27 |
303-315 |
0.86 |
0.14 |
620-735 |
0.99 |
0.01 |
77-83 |
0.61 |
0.39 |
180-188 |
0.74 |
0.26 |
316-328 |
0.87 |
0.13 |
超过735 |
1 |
0 |
84-91 |
0.62 |
0.38 |
189-197 |
0.75 |
0.25 |
329-344 |
0.88 |
0.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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